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经开区村居委、高新区城乡工作局: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有效落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前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要充分认识生猪屠宰监管对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全面强化屠宰行业监管,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组织排查。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屠宰企业周边、私屠滥宰易发地和多发地特别是农村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的排查力度,建立包保制度,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排查责任人,做到排查无死角、问题发现早、处置有实效。
  三、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对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要立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强化定点屠宰监管,严防病死、淹死的畜禽进入定点屠宰环节。探索建立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拓宽案源线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群众、媒体反映的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确保举报查处及时到位。
  四、加强协作配合。要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查处肉品质量安全案件。联合行动至少开展一次,力争案件上有所突破。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惩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两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五、强化舆论引导。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和频次,提高公众认识度参与度。做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含附件2)于10月9日前以县(区)为单位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刘丽 ;电话:0554-260102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淮南市“两节”前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联系人
  2、淮南市“两节”前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
  淮南市“两节”前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联系人
  
|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1 |   许宏应 |   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中队长 |   17755435599  | 
|   2 |   丁玖梅 |   田家庵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13966476802 | 
|   3 |   马 赛 |   大通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办事员 |   18855430592 | 
|   4 |   黄子腾 |   八公山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办事员 |   18855039040 | 
|   5 |   吴秀军 |   凤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中队长 |   13866649208 | 
|   6 |   蔡福俊 |   高新区城乡工作局 |   工作人员 |   18154006585 | 
|   7 |   岳 响 |   经开区村居管理委员会农林办 |   工作人员 |   13155436163 | 
|   8 |   桂蒙蒙 |   潘集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办事员 |   18355450826 | 
|   9 |   刘庆贵 |   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 |   主任 |   13966478088 | 
|   10 |   王 鑫 |   谢家集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办事员 |   18155493016 | 
  
  附件2
  淮南市“两节”前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   出动监管   执法人员 |   开展联合   执法次数 |   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家次) |   发现质量   安全问题 |   行政执法   案件数 |   移送司法   案件数 |   涉及 |   开展监督   抽查样品数 |   监督抽查   检出不合格   样品数 |   媒体宣传(次) |   发放宣传材料(份)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