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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兴安盟农牧局 作者:佚名
公告〔2020〕57号
关于对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
公告
各盟市农牧局、财政局、商务局、有关社会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要求,各地区上报了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现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公告。
联系人:肖皓文 联系电话:0471-430382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0年11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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