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根据实际需求和报名情况,定于11月至12月期间举办8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骨干跟班培训,委托张家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湘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管理站、郴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采取理论讲解、跟班学习、实际操作、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针对气相色谱仪(安捷伦、赛默飞)、液相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沃特世、AB)、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耶拿)、液相色谱仪(岛津)等仪器设备,培训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定量检测、重金属铅镉含量检测和法律法规、相关检验检测标准方法、抽样及样品制备、实验室质量控制等内容。
二、培训时间及人员
在摸底报名的基础上进行沟通调整,确定培训人员140人(张家界培训44人、湘潭培训43人、郴州培训25人,衡阳培训28人),具体8期培训时间及人员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地点
张家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永定区南庄坪澧水广场六楼):农药残留气相色谱检测技术培训和农药残留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技术培训各1期。
湘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管理站(雨湖区砂红路43号):农药残留气相色谱检测技术培训和重金属铅镉含量检测技术培训各1期。
郴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湖区青年大道297号):兽药残留液相色谱检测技术和农药残留气相色谱检测技术各1期。
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石鼓区蒸湘北路244号):兽药残留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技术和兽药残留液相色谱检测技术各1期。
四、要求
请参加培训人员按照各班次时间准时参加,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2寸近期正面白底免冠照片1张。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和外出,杜绝违规实验操作。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在省厅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往返差旅费由各单位自理。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杨韶红;张家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肖成忠,421602203@qq.com;湘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管理站易幸,254041981@qq.com;郴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廖汉昌,814468813@qq.com;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曾晖,52956935@qq.com。
附表:跟班培训安排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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