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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8来源: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号),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我厅拟推荐赣州市于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谢小强同志参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执法监督处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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