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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3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第 284号
根据《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皖农绿函〔2018〕819号),经县级初审、现场检查、产地环境检测、产品检测、市级推荐、省级复审、专家评审,并经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第18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合肥蜀景园食品有限公司等421家生产经营单位的783个农产品,在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均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认定为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从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名单.doc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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