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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省级“田长制”工作规则(试行)和《黑龙江省“田长制”配套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1-12-27来源: 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作者:佚名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田长制办公室公布了《关于印发省级田长名单的通知》和《黑龙江省“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印发了《黑龙江省级“田长制”工作规则(试行)》和《黑龙江省“田长制”配套工作制度(试行)》,对全省十三个市(地)和中省直单位落实田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调度。

 

  我省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强调的“要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共同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要加快绿色农业发展,坚持用养结合,综合施策,确保黑土地不减少、不退化”的具体行动,对于压实落靠全省黑土耕地保护责任,巩固提升我省粮食综合产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dt/nydtsn/202112/t20211227_8259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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