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甘泉分所对辖区内兽药经营门店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21-11-16来源: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法规,邗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甘泉分所对辖区内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突击检查小组查看了兽药经营门店的兽药有效期、二维码追溯系统、兽药经营台账等。经查,辖区内兽药经营门店兽药均在有效期内,出入库台账健全,无假劣兽药,无违禁药物,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摆放有序。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qxdt/202111/2XH6YNF9VU4Q6G3JOK1SS0NR40BURGWQ.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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