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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池州段)和水生生物保护区河湖长制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调整后的河湖长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告。
监督电话:0566-2025570。
附件:1.长江(池州段)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禁捕退捕责任表
2.秋浦河水生生物保护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禁捕退捕责任表
3.黄溢河水生生物保护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禁捕退捕责任表
池州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3.pdf【11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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